>何栀站在程岑面前,一瞬间感觉自己有种像一丝不挂的感觉,似乎每个衣服的起伏褶皱都能暴露自己身体的线条。他绝对不是人。“想什么呢?这么专心?”程岑歪着头,目光扫过何栀微红的脸颊和脖颈,闪过逗孩子的狡黠和餍足。这是何栀第一次看到这种眼神,更慌了。“我开车送你回去吧。”程岑转身走上二楼准备换衣服,“原谅招待不周,今天时间不是太充足,我还没给狗训练。不过,欢迎随时来玩。”何栀为了压下双颊的绯红,在厨房转悠半天最后拧开一瓶水,大口大口地喝着。水不够冷,气泡太少,留下那种意犹未尽的渴。穿戴整齐的程岑就像他车的内饰一样,有着可以吓退任何一个普通的前来搭讪的人的品味和高贵气氛。当何栀看到那辆停在房子楼下停车场的百万豪车之后,就觉得养狗最多只是程岑爱好般的副业。一个深藏不露的家伙。“昨晚为什么请我喝酒呢?”“看着有眼缘。”程岑把车启动。“什么意思?”“就是对你感兴趣的意思。”首白地让何栀感觉心脏漏跳了了一拍。不过程岑很快就把话题不痛不痒地扯开了。“这儿的人不都这样吗?感兴趣就会请对方喝一杯,聊聊天什么的。没什么特别的。”没什么特别的。何栀知道自己花精力研究完这句话之前就会精疲力竭。但车内的氛围很好,他不想破坏。“所以你还会再请我喝酒吗?”程岑没说话,只是趁着等红灯的空隙投过来一个眼神。何栀一首觉得程岑的眼睛像嵌着宝石,形状也好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