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脑泛着幽光照在少年的脸上,少年盯着电脑看的正是入迷,不料下一秒却爆出了一句粗口,“卧槽?!烂尾是吧。”林清珩这人端着一副清冷高雅的模样,在外人看来他没有什么爱好。每天三点一线的上下班,除了有着一副还不错的皮相,全身上下几乎拎不出一个亮点。他唯一的爱好就是看小说,他喜欢沉浸在虚拟世界里不被任何人打扰的感觉。他看小说的代入感很强,每次读完一本自己心满意足的小说,他都感觉自己好像和主角一起经历了波澜壮阔的一生。他平时不骂脏话,但这次生气的原因很简单,这本他追了一年多的小说他妈的烂——尾——了!他现在追的这本书叫《诛圣之都》,书里面的主角兢兢业业奋斗了几年,升级打怪,身边的亲朋好友几乎都死的差不多了,己经惨的不行了,本以为起码是一个牺牲自我换世间太平的结局,结果作者首接把主角写死了……反派一脚把主角踹飞十米,连看都没看主角一眼,就走了...作者在结尾写到:“我们都曾幻想能改变这个世界,然而幻想在现实面前,除了挣扎到浑身是血,白搭上自己,也不会有任何改变。”林清桁:“……”有病就去治。这是小说啊,大哥,小说里都不能爽一下的吗,什么理想主义破碎现场,文青心己死啊?浪费他一整年的时间啊!林清桁在看完结局后,表情真的是稍微扭曲了一下,如果是他身边的同事看见林清桁这个表情,真的是感觉见鬼了。无他,林清桁是个面瘫,倒不是他装酷,只是很小的时候他父母去世,辗转寄宿在亲戚家,他学会了察言观色,也学会了隐藏自己的情绪,不给任何人添麻烦。遇到很多事情,林清桁只会在心里默默吐槽,虽然表面上端的还是云淡风轻,但实际上他心里的马都快把草踏平了。一般遇见不好看的小说,林清桁只会默默的关掉